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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弱勢助學生成績績優獎助金(限大學部新生)

  1. 實施目的:為鼓勵成績優秀的弱勢助學生就讀本校,在進入本校就學時配合本校將許多學習面的活動或輔導同時結合經濟補助,讓弱勢學生可以減低經濟壓力安心學習,避免弱勢學生受制於天生因素或後天環境等喪失創造平等未來的機會。

  1. 申請人資格:大一新生,且符合以下身分者
  •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原住民族學生
  • 新移民及其子女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院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

  1. 辦理方式:申請人於開學第一週(107/09/10-107/09/19 提供學測成績高中成績(含排名)家庭狀況等利於審查之資料,審查後分別提供指考入學學生2名、個人申請及繁星入學學生3名獎助學金。

  1. 獎助辦法:
    1. 符合審查之學生需於當學期每月參與本中心開辦之讀書室(詳情日後公布)4小時,並於讀書室中提供其他學生學習上的指導。
    2. 每月完成4小時輔導者,可於下個月請領獎助學金12,500元,最多可請領4個月,合計共50,000元。
    3. 第二學期開始,若學生成績維持在全班前20%,並提供每月4小時輔導者,則每個月可按月請領12,500元,合計每學期最多可續領50,000元。
    4. 此項獎助金至多可請領至該系最高學制年限(不含延畢2)

聯絡人:教師成長中心-顏百笙小姐(分機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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