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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教學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公告

【輔導員】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教學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公告

本獎勵係依據「中山醫學大學學生教學輔導獎勵實施辦法」辦理,為獎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擔任教學輔導員(以下簡稱教輔員),以同儕輔導方式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

一、申請方式

由各學系於每學期期中預警後,由導師、授課教師、系主任共同研商該系學生輔導事宜。認有必要者,向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提出教學輔導申請。並由系上或導師媒合需要輔導及願意擔任教學輔導員的學生,由導師擔任指導老師。由教學輔導員或受輔導者上TA媒合平台填寫申請書並於每學期公告之期限內跑完申請流程。

二、審查標準

()、受輔導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任一之本校在學學生,可提出輔導申請:

   1.該學期修讀學分數超過九學分以上,且期中受預警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2.前學期修讀學分數超過九學分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3.經由各學系授課教師、導師或學生本身,確認學習有待協助輔導者。

   4.弱勢及特殊學習需求學生。

()、教學輔導員申請資格限制 (檢附成績單證明)

   1.一般生: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80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 82 分(含)以上。

   2.弱勢生: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 82 分(含)以上。

**提醒:本身為期中預警的同學避免擔任輔導員,以免影響自身課業之學習,經發現將取消資格。**

()、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審查後將公告通過申請之名單。

()、經媒合成功的教學輔導員,應依受輔導對象之狀況給予適當之輔導,並於TA媒合平台記錄輔導次數與內容,期末時由教學輔導員於TA媒合平台送出課業輔導紀錄,經導師、授課教師評估及建議且系主任簽核完成流程後,作為核發輔導獎勵金費用之依據。

三、獎勵金補助標準

()、教學輔導員於期末公告期限內於TA媒合平台線上填寫及送出「中山醫學大學課業輔導學習紀錄」,經由由導師、授課教師評估及提供建議且系主任簽核後,做為後續獎勵依據。

()、每學期每名教學輔導員核發獎勵金方式如下:

 (1).經核定輔導次數達 4 次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3000 元。

 (2).經核定輔導次數 5-10 (不含)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5000 元。

 (3).經核定輔導次數 10 ()以上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8000 元。

四、申請時程:

●教學輔導員線上申請完成時間:即日起起至1120()下午4點截止

●公佈本學期錄取名單:1128()

●期末線上送出「課業輔導學習紀錄」截止時間:114/12/15115/01/02

附件   TA媒合平台操作手冊(老師端)_V4.0

附件  TA媒合平台操作手冊(學生端)_V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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