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 學生教學輔導獎勵方案公告】
本獎勵係依據「中山醫學大學學生教學輔導獎勵實施辦法」辦理,為獎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擔任教學輔導員(以下簡稱教輔員),以同儕輔導方式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
一、申請方式
由各學系於每學期期中預警後,由導師、授課教師、系主任共同研商該系學生輔導事宜。認有必要者,向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提出教學輔導申請。並由系上或導師媒合需要輔導及願意擔任教輔員的學生,由導師擔任指導老師。由教輔員填寫申請書並於每學期公告之期限內繳交至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
二、審查標準
(一)、受輔導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任一之本校在學學生,可提出輔導申請:
1.該學期修讀學分數超過九學分以上,且期中受預警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2.前學期修讀學分數超過九學分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3.經由各學系授課教師、導師或學生本身,確認學習有待協助輔導者。
4.弱勢及特殊學習需求學生。
(二)、教學輔導員申請資格限制 (檢附成績單證明)
1.一般生: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80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 82 分(含)以上。
2.弱勢生: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 82 分(含)以上。
**提醒:本身為期中預警的同學避免擔任輔導員,以免影響自身課業之學習,經發現將取消資格。**
(三)、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審查後將公告通過申請之名單。
(四)、經媒合成功的教學輔導員,應依受輔導對象之狀況給予適當之輔導,並記錄輔導次數,由教學輔導員於期末繳交一份課業輔導紀錄,交由導師、授課教師其中之一評估及建議且完成簽名流程後,送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留存,並作為核發輔導獎勵金費用之依據。
三、獎勵金補助標準
(一)、教輔員於學期結束前填寫及繳交「中山醫學大學課業輔導學習紀錄」,再交由導師、授課教師或系主任評估及提供建議後,送交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留存,做為後續獎勵依據。
(二)、每學期每名教輔員核發獎勵金方式如下:
(1).經核定輔導次數達 4 次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3000 元。
(2).經核定輔導次數 5-10 次(不含)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5000 元。
(3).經核定輔導次數 10 次(含)以上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8000 元。
四、申請時程:
●學生教學輔導員學習申請書(附件一)繳交時間:11月11日(一)起至11月21日(四)下午4點截止,請於期間內擲交「紙本申請書」與「申請書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hung358@csmu.edu.tw
●公佈本學期錄取名單:11月27日(三)
●繳交紙本「課業輔導學習紀錄」(附件2)與「申請書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hung358@csmu.edu.tw:113/12/30~11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