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弱勢助學-翔鷹計畫企劃徵件活動

一、目的

為鼓勵本校學生進行活動規劃,提昇學生企劃書撰寫能力,藉由此計畫讓校方更瞭解學生之需求與想法。

二、計畫申請說明:

(一) 企劃繳交日期:即日起至1071012日止。

(二) 企劃執行日期:10710 26日至1071216日止

(三) 企劃繳交地點:正心樓1222高教深耕辦公室-顏小姐(分機11351)。

(四) 得獎名單公布:1071019日至教師成長中心網頁查詢

(五) 審查單位:教師成長中心。

(六) 申請規範:企劃內容必須以幫助弱勢學生課業提升、生活輔導、跨文化體驗為主題,促進弱勢學生公共參與。

(七) 申請人資格:全校學生。

 

符合以下資格者優先錄取:

  1. 低收入戶
  2. 中低收入戶
  3. 原住民族學生
  4. 新移民及其子女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6.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院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

三、獎勵金:

(一) 優選35件(須完成執行企劃活動),獲獎人可獲得獎勵金2.5萬元並可獲得活動執行經費補助,若不達標準得以從缺

(二) 佳作810件,獲獎人可獲得獎勵金1萬元,若不達標準得以從缺

四、企劃執行經費補助:

(一) 每件企劃補助經費上限為8萬元

(二) 企劃補助經費之支用,得以支付下列各款:

  1. 鐘點費:外聘國立大學講師每小時鐘點費1500元私立大學講師每小時鐘點費2000(包含社會人士),內聘講師每小時鐘點費1000。(已更正)
  2. 印刷費:各類海報、手冊以及單張印刷。
  3. 國內短程車資:講師車馬費以及接駁遊覽車資。
  4. 膳費:
    1. 午餐80
    2. 晚餐80
    3. 辦理半日者:每人膳費上限120元(核實報支)
    4. 辦理1日者:每人膳費上限200元(核實報支)
  5. 保險費:以實際參加人數為準
  6. 雜支:文具用品(需詳列品名細項)

五、申請本計畫應準備之資料,紙本一份及電子檔繳交至正心樓1222高教深耕辦公室

  1. 申請表
  2. 企劃書(建議內容35頁)
  3. 企劃活動金費預算表
  4. 詳見附件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