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弱勢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金(限大學部學生)

1.  實施目的:為鼓勵弱勢助學生就讀本校,學生於學期間配合本校將許多學習面的活動或輔導同時結合經濟補助,提供學生獎助學金,讓弱勢學生可以減低經濟壓力安心學習。

2.  申請人資格:全校大學部學生,且符合以下身分者

l   低收入戶

l   中低收入戶

l   原住民族學生

l   新移民及其子女

l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l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院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

 

3.  辦理方式:

    以學期為單位,申請人提供上一學期之成績單(含班排名)以及獲得本校一名專任教師,同意提供課業及生活上的輔導協助及諮詢(教師須於學習輔導獎助金-課業/生活輔導紀錄單,附件一上簽名)並於107/09/19()前繳至教師成長中心-高教深耕辦公室(正心樓1222)。

4.  獎助辦法:

(1)    學生成績排名於班上前40%,並獲得本校一名專任教師同意提供課業及生活上的輔導協助及諮詢(至少2次)者(附件二,於107/11/30()前繳回),則每學期可領取獎助學金5,000元,未徵得教師同意指導者,下學期不予申請。

(2)    此項獎助金至多可請領至該系最高學制年限(不含延畢2年)。

 

 

 

聯絡人:教師成長中心-高教深耕辦公室-顏百笙小姐(分機11351